比賽資訊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設于場外的展演報到處將于展演前30分鐘開放,指揮或選手代表必須提前攜帶選手通行證辦理報到。
2、展演時需按出場次序,不得延誤,遲到者將于唱名三次不到后取消資格,但如有突發(fā)情況經場地內之權責主管同意者不在此限。
3、進入決選的選手名單將于該組別的初選結束后張貼于大會服務臺的告示板,選手如對結果有異議者,應于結果公布后一小時內填具(抗議及上訴表格)向大會服務臺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4、未獲得名次的選手請于7月27日在大會服務臺領取展演證明書,前三名獲獎者請于閉幕典禮后至大會服務臺領取證書,兩人或以上組別的證書必須由領隊簽收領取。證書一律不予郵寄,請安排人員現(xiàn)場領取。
5、所有邀請嘉賓和評委由組委會統(tǒng)一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其他參演人員請自行購買保險。
6、選手及觀摩人員的住宿、餐飲自理,組委會將推薦酒店協(xié)助預訂。主辦方將盡量協(xié)調學校食堂提供快餐(自費,但由于各種原因取消,不得投訴)。
7、活動期間將舉辦多場口琴音樂會,并將舉辦學生專場音樂會供大家學習交流,有意演出的團隊和個人請和組委會提前報名。